天山網訊(通訊員段素素 羅玉剛報道)近日,新疆吉木薩爾縣某局借調一年半的小閆又回到了原單位。“這次一碗水端平了,全縣與我一樣被縣裡各單位違規借調的42名幹部職工全部退回了原單位,我沒想法。”小閆一臉平靜地告訴記者。
 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,吉木薩爾縣圍繞基層發展找問題,圍繞群眾關切抓整改,對群眾反映的長期借調鄉鎮幹部和基層教師問題進行專項整治,有力維護基層正常工作秩序,向各族群眾做出立行立改的表率。
  由該縣紀檢委、組織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編辦組成督察組,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借調人員清查清理。通過清查發現部分縣直機關單位長期借調或抽調基層鄉鎮公務員、鄉鎮或縣直中小學年輕骨幹到機關工作,通過掛職鍛煉、跟班學習、借調等方式,長期占用基層人員,有的甚至長達1-2年不能辦理調動手續,長期占用鄉鎮、學校編製,鄉鎮新公務員又無法招錄,導致基層人員緊張,農村社區一線人員匱乏,一定程度影響了基層隊伍穩定。目前,對全縣9個鄉鎮、78個縣直單位、18所學校幹部職工在崗情況及借調人員情況進行督查,共清查出違規借調人員42人。其中黨政機關長期借調鄉鎮基層公務員11人,教育系統長期借調基層教師31人。
  針對現有借調人員情況,該縣組織部牽頭召開專題會議,對借調人員進行分類分析。對屬於縣委安排在信訪局、紀檢監察局掛職鍛煉的6名乾鉑予以繼續保留直至掛職結束;對確因城市拆遷、土地草場糾紛調處、民族團結模範縣城創建等縣委、政府中心工作抽調的12名工作人員,由縣委組織部辦理借調手續,並送分管縣領導、編製、人事部門備案;對於縣直部門以業務跟班培訓、協助工作為名,隨意抽調並長期使用的42名基層工作人員,責令限期整改及時清退回原單位工作。縣委組織部將整改落實情況向社會公佈,自覺接受群眾監督。
  為從根本上杜絕擅自借調和聘用人員,該縣組織部根據幹部人事管理規定,制定了《吉木薩爾縣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管理辦法》,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確需借調工作人員應具備的條件、擬借調人員應當符合的條件、借調人員審批程序、借調人員日常管理、年度考核等相關問題。堅決落實“凡不涉及到全縣重大活動嚴禁借調鄉鎮幹部和教師”、“新招錄在鄉鎮工作不滿3年及在縣直工作未滿試用期的工作人員嚴禁調動”的硬性要求。嚴格執行借調必須按程序報請縣委、政府主管領導批准同意的規定。凡違反規定借調人員的,一經發現責令清退並按照管理辦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新疆吉木薩爾縣清查違規借調人員42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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