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查,王銀旺在擔任陽泉市平定縣縣長、縣委書記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索取、收受他人財物,且數額巨大,情節嚴重;與他人長期通姦。其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,並涉嫌犯罪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、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,決定給予王銀旺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、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(山西省紀委)
(原標題: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原縣委書記王銀旺被雙開)
(編輯:SN146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foapxkxqr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