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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2-31 09:21:00來源:內蒙古高院說兩句分享到:
【內蒙古高院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】呼格吉勒圖再審改判無罪案,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、尚愛雲於2014年12月25日向內蒙古高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,內蒙古高院於同日立案,並於12月30日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,決定支付李三仁、尚愛雲國家賠償金共計2059621.40元。該決定已於12月31日送達。
編輯:劉明霄作者: (原標題:內蒙古高院對呼格吉勒圖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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